石笼网广告的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

安平县文胜丝网制品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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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(一)石笼网公司以盗窃、利诱、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;


  (二)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;


  (三)石笼网公司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,披露、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。


 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,获取、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,视为侵犯商业秘密。


 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,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、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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